农村集体分红发错了是否能追偿 我们村民组每年都有一定的分红,2013年才知道一村民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是城镇户口(不是购买的城镇户口),要求此人退还分红,此人以是村民组自愿分给她的为由拒绝返还。请问村民组是否有追还的权力,有什么法律依据要求其退还?
2014-03-14 09:42 365009……(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4-03-14 10:03
你好,这属于不当得利,从知道事实真相时起两年有权追回。
2 胡爱军律师 2014-03-14 09:48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返还的
3 王红影律师 2014-03-14 10:01
可以诉讼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