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4周岁的少女与人发生性关系男人是否构成犯罪 运红水果小 未满十4周岁的少女与人发生性关系男人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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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9:08 短信用户(浙江-嘉兴)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13 19:10
男人涉嫌强奸罪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03-13 19:35
涉嫌强奸罪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3-13 19:36
涉嫌强奸罪。。。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3-13 20:42
涉嫌强奸罪
5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3-13 20:55
涉嫌强奸罪。
6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03-13 22:22
涉嫌犯罪
7 张莉兰律师 2014-03-13 19:10
是的,不管少女是否自愿
8 110网律师 2014-03-13 19:30
涉嫌强奸罪
9 110网律师 2014-03-14 02:15
涉嫌强奸犯罪,及时自首。
10 110网律师 2014-03-14 08:46
不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11 110网律师 2014-03-14 16:06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