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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个月,女方要求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吗?
结婚一个月,女方要求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吗? 我们是通过家里介绍相亲认识的,认识没几天就订婚领证了,而后跟他一起出来外面工作。
   在一起之后,我们有很多的东西都看不到一起,俗称的性格不合吧!我真的受不了了,所以要求离婚,他家要求我家返还他所以的金钱,其中包括娉礼52099元整,照面礼1999元整,见面礼2299元整,结婚礼2299元整,折餐席钱5299元整,礼金(17个红包)计3044元整,总计67039元整(陆万柒仟零叁拾玖元整)。
    在这我就想知道,这样赔偿合理吗?
2014-03-13 16:29 @……小妹(福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3-13 16:32
请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110网律师  2014-03-13 16:44
可以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4-03-13 16:54
彩礼一般部分返回
4 110网律师  2014-03-13 17:03
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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