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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前生肓过1女孩,抚养权在前夫那,现在我已经结婚了,丈夫是初婚我们09年生下1女儿
我是离婚前生肓过1女孩,抚养权在前夫那,现在我已经结婚了,丈夫是初婚我们09年生下1女儿 我是离婚前生肓过1女孩,抚养权在前夫那,现在我已经结婚了,丈夫是初婚我们09年生下1女儿,现在能再生肓1小孩吗?
2014-03-13 12:18 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3-13 12:27
到计生部门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4-03-13 12:32
具体请咨询计生部门。
3 胡爱军律师  2014-03-13 12:42
具体可咨询你所在地的计生委
4 杨俊圣律师  2014-03-13 13:09
建议到计生部门详细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4-03-13 13:13
建议阅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6 110网律师  2014-03-13 22:52
这要看你现在的丈夫这边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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