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能办理? 我在2000年通过法院办理的离婚判决。当时的律师说法院的判决书就是最好的离婚证,叫我不要再去办理离婚证了。2006年我的户口从浙江迁到了广东。现在我要再婚了。可是当地的居委会说要我回浙江再去法院办理一张当时法院判决书的确认书,请问有这样的事吗?
2010-10-14 22:31 lily1(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5 09:35
需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2 110网律师 2010-10-15 13:02
可找当时的主办法官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