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是否必须本人签字才有效 公司2014年一月末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只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按劳动法规定应当补偿3个半月工资,因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没达成一致,本人在离职单上没有签字,公司在2月份时就把保险给办理停保了。我想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我应该怎样做?(补充一下,我所在的公司在晋江,我本人在沈阳,当时聘的职位是该公司在沈阳常住,东北区域销售)
2014-03-12 17:08 冰泉响谷(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3-12 19:12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4-03-12 17: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冉兵律师 2014-03-12 17:15
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王永远律师 2014-03-12 17:40
单位行为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5 110网律师 2014-03-12 17:5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