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骗婚吗? 我在2013年经朋友介绍一个女孩。直到2014年的阴历正月初6举行婚礼,但是没有结婚登记,我们花了十几万,我们是农村家庭,对于十几万来说就是巨额。在婚礼后35天女方要求分手,在这35天里应该有20天左右不在家,结婚头几天也不要我和她发生性关系。我们要求要彩礼钱,可是她父母说不管,她说没钱。
2014-03-11 23:33 唐友松(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4-03-11 23:4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孙新律师 2014-03-12 00:19
有骗婚嫌疑。不行就报警吧。让警察查查她以前干过这事没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2 01:12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2 08:03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2 09:26
你好,以离婚为前提,没领结婚证彩礼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