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有3件翡翠饰品当初存放在前男友家,现在索要数次不承认拒不归还我
有3件翡翠饰品当初存放在前男友家,现在索要数次不承认拒不归还我 有3件翡翠饰品当初存放在前男友家,现在索要数次不承认拒不归还我。我起诉到法院被告缺席,法院让我提供收据发票,但是翡翠是在网上购买,没有发票,只有当时购买交易记录,而且收件人邮寄地址也是他家,因为当时我们同居,请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有这个凭证是否可以要求强制返还物品?
2014-03-11 22:30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3-11 22:35
您好,购买翡翠是您付款的吗? 我的补充: 2014-03-11 22:36

如果你的账号付款的,就可以作为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4-03-11 22:36
网络交易记录可以可以作为证据
3 李建成律师  2014-03-11 22:38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 常路律师  2014-03-11 22:38
您好,收集证据起诉到法院维权
5 吴明勇律师  2014-03-11 22:39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 李同红律师  2014-03-12 00:52
你好,如购买是你付钱,可以收集你付钱的具体证据,法院起诉索要.
7 谷友军律师  2014-03-12 06:03
收集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8 怀向阳律师  2014-03-12 08:23
你好,有没有其他证据?如果没有,仅凭交易记录和收件地址,不能认定为是你购买的。
9 徐卫东律师  2014-03-12 08:35
提供给法院,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0 110网律师  2014-03-12 10:16
您好,建议提供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11 冯磊律师  2014-03-12 15:09
网络交易记录可以可以作为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