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名下的存款转移购买孩子保险,能否算作资金转移,要求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时,双方均没有存折、存款,但一方表示共有存款每月定期存入孩子名下账户,就是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而此时主张一方已4个月与被主张方分居,且未支付过孩子抚养费,故被主张方将孩子定存取出购买了孩子的商业保险。问题:1、主张方能否要求孩子名下原存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已购买的商业险金额是否会被视为无效,要求折现分割?3、主张方已同被主张方分居7个月,但4个月未付孩子抚养费,是否已构成遗弃罪?
2014-03-11 17:05 mary_m……(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3-11 17:13
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2 靳双权律师 2014-03-11 17:19
您好,1、孩子名下存款已视为赠与不能要求分割;2、购买的商业保险已经成为事实不能视为无效;3、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由法院判决而定,任何人不得主张其有罪。欢迎具体来电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4-03-11 17:29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4 赵江涛律师 2014-03-11 17:56
不能、不是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