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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儿子(11岁)今年打摩的去朋友家玩,途中与调头的小车相撞,造成我儿子右脚脚拇指第一根骨1cm前的肉全部被如 *** 样的割掉了,请问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到交警队协商时对精神赔偿最高能提多少?像这样的伤能申请伤残鉴定吗?等级为多少?急切等待着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2010-10-14 15:40 eDt6991(湖南-郴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14 15:41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10-14 17:22
可获得赔偿,可申请伤残鉴定,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0-10-14 17:35
建议先做个伤残鉴定,委托律师更能最大权益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案情欢迎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0-10-14 21:45
先做伤残等级鉴定,再据此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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