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利问题 2003年老房子动迁,,奶奶单独个户口本,爸爸妈妈和我同个户口本,后来,奶奶拿了货币补偿,我们一家三口分得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但安置协议上乙房:被拆迁人是写的奶奶的名字,签字人写的是爸爸的名字.
后来 办房产证是爸爸去办理的,只写了爸爸的名字,现有如下问题:
1: 我和妈妈对这套房产有没有份?
2:爸爸能不经我们的同意私自处理这套房子买卖吗?
后来 办房产证是爸爸去办理的,只写了爸爸的名字,现有如下问题:
1: 我和妈妈对这套房产有没有份?
2:爸爸能不经我们的同意私自处理这套房子买卖吗?
2010-10-14 11:09 seven1……(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4 11:57
如果你是安置对象就有一份;你妈有一份。一般不能独自出卖,知道后你妈也可申请撤销。你最好到房管部门查看登记的权利人有没有你妈。
2 袁文祥律师 2010-10-14 12:07
1、如果你们作为安置对象,肯定有产权的;2、如有产权没你们同意是不能买卖的!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3 李军律师 2010-10-14 12:46
1、你和你妈妈如果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则有动迁补偿份额;
2、能不能,取决于你和你妈妈是否对该房产享有权利;为安全起见,最好是把你们的名字加上去。
2、能不能,取决于你和你妈妈是否对该房产享有权利;为安全起见,最好是把你们的名字加上去。
4 110网律师 2010-10-14 18:30
你们可以主张产权证上加上你们的名字成为共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