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在自行车道正常行驶,被从后方来的轿车追尾,对方全责。 本人骑自行车在自行车道上正常行驶,被后方轿车追尾,交警判轿车全责,造成我羽绒服,自行车,手套损坏,人摔了一下,去医院检查没什么大碍,休息两天好了,对方给了500元买衣服的钱,然后就不管了,对方保险公司来了后说赔偿要以发票为准,衣服,自行车,手套都要正规发票,没有发票不赔偿,去年买的自行车,花了1450元,也只是有收据没有发票,修车也没有发票,所以车也没修,但是没有发票对方不赔偿,问题关键在于,我自行车买的时候只有收据没有发票,修车也没有发票。对方不协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4-03-09 12:49 neo230……(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3-09 13:04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即便没有发票, 法院一般也会酌情裁量。
2 孙新律师 2014-03-09 13:06
你好,可以补开自行车正式发票,然后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
3 徐卫东律师 2014-03-09 13:0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但诉讼需要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赵江涛律师 2014-03-09 16:46
可以补开自行车正式发票
5 李同红律师 2014-03-09 16:52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6 李建成律师 2014-03-09 19:39
可以要求其则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
7 110网律师 2014-03-10 11:07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