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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们帮帮我
请你们帮帮我 我老乡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时,与老板娘发生了口角,先动手打了老板娘一巴掌,因此双方打了起来,他们的厨师也一起动手了,他们那边的人三个受了一点伤,我们这边一个头部被砸缝了六针,一个手受轻微伤,派出所已经把我们这边的人带到看守所了,要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我们,对方的人却没事
2010-10-14 07:38 官官相护(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14 07:51
看是否构成轻伤
2 110网律师  2010-10-14 09:02
从你所描述的事实来看,你们确实有过错所在,但能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还要看具体的事情发生经过,至于对方打伤你们的事实,如果有轻伤以上,而且能排除正当防卫的情况,在向派出所反映不受理后,你们也可以自行起诉,具体事宜可以来我所商量。
3 110网律师  2010-10-14 09:29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可来电联系。
4   2010-10-14 14:12
如果是已经被刑事拘留的,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争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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