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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计报告能不能作为公安局判罪的依据
刑事案件.审计报告能不能作为公安局判罪的依据 公司的老板不是法人.他以他父亲的身份告我职务侵占.我不认识他父亲.应为公司是两套账.部分支票经过老板同意并背书后在我的卡上倒了现今.现金取出后都用在了公司的一切支出.和财务也走了手续.有一部分是我和老板走的账.但是财务在公安局也作证确认了.现在公安局叫审计公司来审计.我要求老板必须提供所有真实的账目.但是老板不愿意全部提供.公安局也同意老板只提供进到我卡上的钱的去处.我认为不合理.这样对吗。如果是这样审计出来报告合乎法律依据吗.我以人格担保。我没有侵占公司一分钱.但是我的案子已经拖了10个月了.但是公安局之前就拿来了一份老板提供的假的审计报告.我担心这次他还做手脚.恳请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2010-10-14 00:00 无法飘(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0-14 00:39
答;提供你是经过老板的授权做的假账的证据,老板应当是主犯一并承担刑事责任。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14 13:44
你好,这个问题我刚才给你回复了,因为你的案件属于经济类的,比较复杂,在没有详细了解你的案件情况之前不好给你一个详细的答复,所以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帮你
3 杨志成律师  2010-10-15 13:41
1、老板必须提供07年.08年.09年.三千万的真实账目是认定经过公司同意将钱转入你账户中的重要证据
2、鉴于你的案件比较复杂,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辩护
3、公安机关的证据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并经过法庭上质证,才能认可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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