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明显违法 我是黄山市徽州区的出租车.营运证有黄山市交通局核发.经营范围是出租客运.黄山市有3区4县组成.现我在市区内经营.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3条)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3条释义)都是合理合法的经营.而市政府就是不准我们在别的区营运.我们该怎么办
2010-10-13 20:28 iqQ4103(安徽-黄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0-14 11:02
他们是否有明确不让你们在其他区经营的书面材料?或者有没有因为你们在其他区经营而被处罚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请发给我看看,据此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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