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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捡来的身份证办银行卡,在网上做生意 用于接收他人汇款
用捡来的身份证办银行卡,在网上做生意 用于接收他人汇款 用捡来的身份证办银行卡,在网上做生意 用于接收他人汇款
1.属于(非法占有)吗? 
2.属于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吗? 
或者属于什么?请详解:
2008-09-08 20:35 zjcq(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09-08 21:20
那要看你是否做的正当生意,呵呵
2 孙金刚律师  2008-09-08 21:34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身份证管理条例。
3 110网律师  2008-09-08 22:42
侵犯他人姓名权
4 110网律师  2008-09-09 08:50
 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不属于非法占有,如果以此作为犯罪手段,那就属于隐瞒真相。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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