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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借款人拿别的人房产抵押。
借钱给别人,借款人拿别的人房产抵押。 借款人打算像我借款20万元,我要求他有抵押,他拿别的人房产抵押给我,抵押人和我都没见过面,可能不知情,但是已拿抵押人的房产证到公证处委托公正 并到房管局做了他项权证。
 借款合同在抵押人不知情并且没签字的情况下 请问如果我借款给他,权利能有保障吗。
合同类容:
借款人与2014年3月3日借了XXX 200000元,协定在2014年3月3日还清,年限1年 利息XX
如规定前不还清,乙方有权处置抵押房产。



合同这样写行吗? 如果不行,应该怎么写。

谢谢
2014-03-04 17:31 doushi……(江西-九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4-03-08 20:43
借款人与2014年3月3日借了XXX 200000元,协定在2014年3月3日还清。你时间错了。抵押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4-03-04 21:13
抵押人有可能主张抵押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4-03-04 21:36
你好,抵押行为无效,产权人可以撤销抵押
4 110网律师  2014-03-04 23:22
你的问题不清楚,你陈述的对方借款是有房屋抵押担保,而房屋抵押担保的关健是看房屋抵押是否在房管局抵押登记,登记了风险就小了!没登记对方就是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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