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问题 最近村里要要拆迁,我家老房子宅基地为爷爷的名字(爷爷已过世,奶奶健在),新房子为我爸的名字,我爸兄弟4个,姐姐一个,姐姐外嫁别的村,现在拆迁办说老房子为应拆未拆户,并且说两证并一证,老房子只能算附房,没有房子分配,170多平方只赔偿10万块,请问这种说法可有依据?我爷爷的宅基证有没有用?
2014-03-04 16:51 大力77(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3-04 17:21
您好!
应该给予补偿。
如果不补偿或补偿额过低、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应该给予补偿。
如果不补偿或补偿额过低、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04 16:56
你好,胡说的。。。
拆迁的话,肯定需要补偿的。。。
请采纳。。。。
拆迁的话,肯定需要补偿的。。。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