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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欠公司的钱可否直接从其工资或补偿金中扣除?
员工欠公司的钱可否直接从其工资或补偿金中扣除? 我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因公司战略的调整,需要辞退大部分员工,请问补偿标准是按照哪个月工资计算?有部分员工在公司有欠款,可否从工资或补偿金中直接扣除,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2014-03-04 16:11 张志成102……(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3-04 16:23
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签订离职协议比较妥善
2 孙新律师  2014-03-04 16:15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还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需要将欠款从工资中扣除的话,需要向员工说明。
3 李建成律师  2014-03-04 16:30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怀向阳律师  2014-03-05 10:08
你好,按离职前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4-03-05 10:10
您好,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协商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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