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你好律师,我现在是确认为工伤,住院治疗了一些时间,但因为是腰骨折和脚后跟粉碎骨折,是属于严重的情况,所以医院叫出院回家休养,出事到现在已经有50天了,一直躺在床上的。预计3个月后,才能下床用拐杖行走。厂里购买了保险,医药费自己没有出过。自己不能自理,一直请有陪护,想问下的是:这个陪护费和自己的营养费这些怎么解决,有些什么样的标准?以及误工费这些怎么算?因为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出个一分钱,这样自己的经济上有了很大的压力。公司说是等休养了再处理这些事,这个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请你们帮我们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不让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2010-10-12 19:04 cyc-tz(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4 18:27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