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人员-----下岗职工都不如的群体 我是一名乡镇事业单位2000年的下岗(分流)人员,分流时单位没买社保,2005年根据省文件精神,单位给我们这些下岗(分流)人员统一办理了企业保险到2000年止,后来自己又缴纳了5年,累计共缴纳15年。今年打算再补齐后10年的社保费,社保局人员算了一下要缴纳高达530/月*10*12=63600元人民,我查阅了很多关于我省有关下岗分流人员社保缴纳优惠的文件,社保局人员说我不在享受优惠人员之列,原因是我是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现在单位还存在,所以没有下岗这一说法,这优惠政策只针对企业下岗人员,凭下岗证才能享受此优惠。
请问:既然是事业单位人员,为什么不依照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享有和在岗职工同等待入?为什么让我们买企业社保?既然 企业社保,为什么又不让我们享受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代入?难道就这样把我们打入了新中国的黑名单?
请问:既然是事业单位人员,为什么不依照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享有和在岗职工同等待入?为什么让我们买企业社保?既然 企业社保,为什么又不让我们享受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代入?难道就这样把我们打入了新中国的黑名单?
2014-03-13 19:10 梦国人(湖南-常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年03月13日 19时14分
可以申请仲裁的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4-03-14 09:22
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