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子相撞责任与赔偿问题 我孩子在学校教室外走廊转弯处与一孩子相撞,互相都看不到是死角,彼此可能都速度比较快,但我们是快要下楼是减速状态,他是上楼后。相撞后我们家孩子被撞弹开,对方原地蹲下。对方戴眼镜导致双方脸被镜框划伤,对方眼睛下颧骨口子1.5厘米不需缝针稍深,我方眼睛上尾骨也是口子1厘米多较浅,事发时是转角90度地无直接目击同学,同学有的说当事孩子双方都奔跑有的说没奔跑,学校也没有监控,当事是吃完午饭学校放学前,老师没有按照平时排队回教室而是让他们自由出入,老师自己先回教师了。现在责任如何认定?同学证言有效力么?根据以上描述可以推论么?现戴眼镜孩子莫名要求我方孩子赔偿有依据么?还提出以后留疤痕的话美容费用,可是我方孩子也受伤了而且我方孩子坚持说自己是走的,因为要快下楼了。对方是奔过来的。
2014-03-02 13:29 Rachel……(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时瑞芳律师 电话:13795267006 2014年03月02日 16时45分
设计上面有缺陷,所以学校应当适当提示,未提示的需要承担相应管理不当的责任,另两个孩子相撞无法划分过错责任,双方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4-03-02 13:50
协商不了,诉讼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02 13:43
你好,我个人认为,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学校有一定的责任。
4 李军律师 2014-03-02 13:53
学校管理上如果有不到位的地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张向锋律师 2014-03-02 14:06
学校设施存在缺陷,需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