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 地点在来宾市武宣县通挽镇的一个村口,(无监控),一个农民打工的骑摩托车去镇上买菜,车速很慢,(但是他无证),被一辆四轮的客车追尾,客车司机立马离开现场,几分钟后来了2个妇女说是证人,摩托车司机受重伤,报警后交警一直说在处理,客车司机在没有处理处结果给了5000元,伤者花了10多万元,家庭无力承担了,交警又一直不处理出结果,这种情况涉及什么法律问题吗?该怎么处理?
2014-03-01 22:44 155772……(广西-来宾)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02 07:50
这是要先由交警处理的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4-03-05 15:09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然后按照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3 罗海华律师 2014-03-02 12:34
您好,事故责任由警方进行认定,建议最好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忙处理事故赔偿事宜,很乐意问你提供法律援助。
4 唐忠玉律师 2014-03-02 13:38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 韦海团律师 2014-03-03 16:34
应当依据交警做出的认定书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