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请个位律师帮帮忙 我朋友前几天因一点琐事和别人引起了冲突,还动了 *** 但是对方现在伤的怎么样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前几天收到了公安机关发下来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是说我朋友因寻衅滋事现已羁押在看守所现在已经有20天了。(但是我听我朋友说对方也拿着 *** 的他们当时打完了觉的被他们打的人中有一个伤的比较重他们就跑了)如果以我朋友的说法是不是他们构成的应该是故意害而不应该是寻衅滋事,那现在是不是说明警方只会已寻衅滋事来起诉我朋友啊?这个是不是说明被我朋友他们打的那个人并没有他们想象伤的那么严重?我朋友不是主犯但是他有逃跑这会不会加重罪刑啊?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帮我朋友
2010-10-12 10:36 sgT5171(云南-昆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2 11:56
应该以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所涉嫌的罪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才对。
2 陈晓云律师 2010-10-12 20:31
以警方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