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个人独资法律咨询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租赁的事情,我租了一个门点要开饭店,开始房主答应我说可以开饭店的,合同也没有注明,可是现在我都装修完了,现在物业不让开了,房主在找人,可是我不想开了,很是不顺利心里堵得慌,她都当物我半个月了,就是让我等她的信,请问我要是不租了,我装修的钱和房租的钱她能都给我吗,共计7万
2010-10-11 23:19 路洪震(辽宁-盘锦)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1 23:29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0-10-21 20:10
同意楼上律师回答,按你的情况,违约在对方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