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广东,38,离婚,1女儿前妻抚养,女重庆,38,两个女儿,其中1个寄养给了别人 男广东,38,离婚,1女儿前妻抚养,女重庆,38,两个女儿,其中1个寄养给了别人,户口本上只有1个,前夫抚养,现在已经迁户口来广东,两个人再婚身边已无子女,可以在申请生育吗?
2014-02-28 12:44 短信用户(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2-28 12:51
可以的啊
2 110网律师 2014-03-01 21:10
可以的。去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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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海口,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两个女儿归我抚养,离婚后女儿随我父母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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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你好,由于感情不合已分居两年多了,现在两个人打算离婚,女儿6岁由男方抚养
11个回复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女儿的话,法官会不会
6个回复我在广东,我想咨询我现在在离婚有两个小孩,由男方抚养,我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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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四十年前我和前妻将所生的女儿由于生活原因交于别人抚养,现在她要告我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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