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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广东,38,离婚,1女儿前妻抚养,女重庆,38,两个女儿,其中1个寄养给了别人
男广东,38,离婚,1女儿前妻抚养,女重庆,38,两个女儿,其中1个寄养给了别人 男广东,38,离婚,1女儿前妻抚养,女重庆,38,两个女儿,其中1个寄养给了别人,户口本上只有1个,前夫抚养,现在已经迁户口来广东,两个人再婚身边已无子女,可以在申请生育吗?
2014-02-28 12:44 短信用户(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2-28 12:51
可以的啊
2 110网律师  2014-03-01 21:10
可以的。去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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