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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律师中途要落跑
离婚案件律师中途要落跑 在办理离婚案件时,一审开庭一次了,第二次还没有开庭,律师突然打电话来说要开律师函要求在加1000块钱,还要给我换律师,律师收取了我1000元诉讼代理劳务费,现在给我介绍了别的律师,她是什么意思,如果介绍的律师不满意可以退费吗?
2010-10-11 21:07 chuanz……(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0年10月11日 21时14分
你可以用原来的律师 
2 屈增辉律师  2010-10-11 21:09
要看你当时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
3 陈晓云律师  2010-10-11 21:15
应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
4 谷友军律师  2010-10-11 21:17
要求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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