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人户籍不在北京,法院是否给立案 按照法院的规定,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起诉?明确知道被起诉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长期住所,但无法获得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如何才能在法院立案呢?
2014-02-26 22:40 咨询问题20……(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2-26 22:44
具体的案发地在什么地方的
2 杨俊圣律师 2014-02-26 22:52
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 常路律师 2014-02-26 22:56
您好,方便详情来电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4-02-26 23:01
居委会是不作为,可以到办事处投诉他。
5 陈晓云律师 2014-02-27 09:42
去户籍地立 我的补充: 2014-02-27 09:43
一般去户籍地立
6 靳双权律师 2014-02-27 10:00
您好,原则上是到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诉讼,如果常住地证明不能提供,到法院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去派出所等部门查。若是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等在北京的,即使被告住所地不在北京的,也可以在北京起诉。
7 怀向阳律师 2014-02-27 10:25
你好,如果没办法出具经常居所地的证明,只能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8 110网律师 2014-02-27 12:00
您好,如不能提供居住证明,要到被告户籍索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