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所谓“打架斗殴”性质如何判定 因举报单位领导违法乱纪的事,2013年12月在上班途中,被三个蒙面人袭击,其中一个人说“再告状,就要你的命”,当时已报案,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也没破案。导致腰椎骨折致伤,并住院治疗。现在争议焦点:单位说是打架斗殴不给报销医疗费,我说我和谁打架斗殴了,他们又回答不上来,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4-02-26 12:40 伤者无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2-26 12:44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