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我有一个朋友在超市工作的时候拿了超市的4500元钱就走了 当时登记的是我的身份证 而且后来我跟他也一起用了这笔钱 后来超市报警 警察去了他们家 他们已经把钱给还到超市了 还有 我朋友问他一个朋友借了2000美金 但是当时没有出收据 也没有写借条 但是我们也是一起用的 但是现在我跟我朋友不好了 他来我家要我爸妈拿出这两笔钱 一人一半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用还么!
2010-10-11 12:46 余姚次次(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11 20:57
还使用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