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 2010年9月14日我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当时口头上约定,职位为软件工程师,工资为税前2800元/月,签一年合同,试用期2-3月,试用期工资2500/月,但是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职位 职责 工作时间和劳动休息 薪水等选项,我提出异议,要求写满这些内容,上级主管以不懂法律事务要向人事部门咨询为由推诿拖延,所以合同一直没签。今天,也就是10月9号,公司负责人以性格不佳,无法适应岗位为由要求我离职。我想请问下,我应该怎么办呢,我有些什么样的权利,有什么补偿吗,个人觉得公司的运作并非十分规范,我也不想待下去了 。请尽快解答 感激不禁
2010-10-11 11:36 acC4605(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11 11:40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0-10-11 12:06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单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赔偿金
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来电
希望你的权益得到维护
要求单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赔偿金
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来电
希望你的权益得到维护
3 赵江涛律师 2010-10-11 14: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0-10-12 14:02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详谈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