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参加博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我在2014年1月17日不小心滑倒,经拍片内外踝骨断裂,住精河县人民医院治疗,现已出院。我到精河县社保局办理理赔,工作人员回答,意外事故不予理赔。请问,工作人员是否敷衍我?
2014-02-23 12:15 190613……(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杜蓝宏律师 2014-02-23 17:15
意外事故确实不是医疗保险的赔付范围。
如果你能认定工伤,则可以请求按照工伤保险来赔付。
如果你能认定工伤,则可以请求按照工伤保险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