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问题 别人于2013年5月2号欠我4200块钱,还款日期是7月2号。当时我们签了正规的欠条,但到现在了钱还没还我。请问我要是上法院起诉他的话需要哪些步骤?需要多少费用?如果我起诉赢了对方是不是就要承担全部的费用呢?
2014-02-21 18:11 冷雨冰心28(新疆-昌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2月21日 18时30分
你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偿还,诉讼费二百元左右你可以要求对方负担你先预交。你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欠条。如需要代写起诉状可以电话联系进行详谈
2 杜蓝宏律师 2014-02-21 19:10
因为是欠条,所以还需要举证证明欠款的原因。
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起诉状,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姓名,住址,手机号,如果有身份证号最好。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诉讼费50元,送达费大约40元。其他无。如果你胜诉,诉讼费和送达方都由对方承担。
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起诉状,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姓名,住址,手机号,如果有身份证号最好。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诉讼费50元,送达费大约40元。其他无。如果你胜诉,诉讼费和送达方都由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