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分局经侦大队对非法集资的公司不立案? 莲湖分局经侦大队对非法资的公司不立案,我们把立案资料都按要求整理整理成卷宗,时间都过了5个月了,突然莲湖分局经侦大队说不立案了。案子事由:陕西山河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采用投资名义高息开发混凝土项目,结果吸纳资金6000多万元,涉及人数400多户人,据事发现在不退本金有三年了,大家就到案发地(陕西山河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财务室交钱签合同地)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现在分局答复不予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
2014-02-21 17:07 xipeng……(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4-02-21 17:10
建议及时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21 17:12
您好:建议向检察院申诉,不立案应有理由。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21 17:44
你好,对于应该立案不立案的情形,可以向检察院投诉。。
请采纳。。
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22 10:17
建议直接提起集团诉讼,证据充分的话,可以直接拿着判决要求执行。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