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为刚满十6岁的少女,在我还没十6岁之前我与男友同居过 你好,我是1为刚满十6岁的少女,在我还没十6岁之前我与男友同居过,甚至他让我去了发廊上班,由于我怀孕了就回来养胎,现在孩子已有1个月了,但他现在却不想负责任,说我这孩子不是他的,我想咨询1下 ,如果像我这种情况他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追究?
2014-02-21 10:18 短信用户(四川-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2-21 11:32
你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2 110网律师 2014-02-21 10:19
你好,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杨志律师 2014-02-21 10:21
你们属于一般的同居行为,而且你的孩子没有出生,若果是小孩子出生了且是活体,也能证实你的男朋友就是小孩的亲身父亲,不管你们是否结婚,你的男朋友都应当承担抚养的义务。如果仅就你现在描述的情况,你的男朋友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都燕果律师 2014-02-21 10:24
你好!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5 110网律师 2014-02-21 10:27
若不要小孩,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相关费用,若要小孩,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6 110网律师 2014-02-21 10:55
你好!如果是怀孕一个月,那么此时男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你们不要该小孩,那么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费用;如果你的小孩已经出生并且一个月了,那么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7 110网律师 2014-02-21 13:40
您好,不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小孩子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但是你考虑一下,生下孩子的未来吧。谨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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