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班主任是否承担责任? 早上八点前,两孩子在教室内追跑,致使跑在前面的孩子摔伤。班主任到校后,其他学生告知。班主任第一时间查看伤情,询问经过。发现孩子口腔内无出血,只是有血迹。然后迅速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建议去医院看。医生检查后帮孩子缝针。禁止追跑打闹一直是班主任反复向全班提醒的问题,现在家长认为班主任要承担责任,不应等家长送医院,而应第一时间送医院。这样情况下班主任是否要承担责任?
2014-02-20 01:04 小敏笨笨猪(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2-20 08:31
班主任是不承担的
2 赵国亮律师 2014-02-20 08:51
学校做为临时监护人,有教育、管理的义务,起诉的时候,可以追加学校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