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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领证、婚后感情不合、分手之后被男方告上被骗婚
结婚没领证、婚后感情不合、分手之后被男方告上被骗婚 我和男方办过酒席,没领结婚证,没有小孩。因是相亲的关系,所以我一直都不喜欢他,所以我自己走了,结婚之前我就和男方说,我心里有人不想喝他结婚,即使现在结婚了婚后你会后悔的,他不听,硬着头皮结了婚,现在我自己谈的男朋友他也知道我的情况,他,包括他的家人也愿意接受我。但是我有男朋友的事男方并不知晓,他家现在让我花钱买断,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男方告我对我是否有利?办酒席他家就给了我家1万五千彩礼,我家也买了一些家具给他家,请问我还要还给他彩礼钱吗?
2014-02-19 12:26 jueci(安徽-阜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2014-02-19 12:27
退还彩礼钱。
2 孙新律师  2014-02-19 12:27
你需要返还彩礼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婚姻不成就的情况下,男方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送彩礼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是它与一般的赠与不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无偿性一般赠与最明显的特征。现实中有附条件与附义务的赠与之分,当条件未成就或者义务未被履行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彩礼的赠与显然与附条件或者附义务的赠与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把结婚当成一种条件或义务,就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应当把彩礼赠送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孙新律师  2014-02-19 12:30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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