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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尾
交通事故追尾 大雾致河南叶县两起汽车追尾事故中,因大雾的原因,我的车是被追尾的其中一辆,所雇用的司机当场死亡,货车报废。请问我是不是要负责任?司机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我负责?我的车能不能获得赔偿?货车上的货物损毁的损失该怎么赔偿?既然能见度不足一米,高速公路仍然开放,公路部门是不是也应该负责任?希望尽快得到回复
2010-10-09 21:52 sunshi……(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09 22:12
建议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清楚案情,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划分责任。根据责任比例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0-10-09 22:13
首先,后面的车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仅仅凭你所述的情况很难正确判定责任的大小,只能概括地告诉你后面的车即主动撞击他人车辆的车方要承担主要责任。应当向你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你的司机与你之间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作为雇主对于雇员在工作过程中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肇事车辆一方不能足额赔偿司机一方,不足的部分你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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