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08年将我家的房屋(农村)卖于本队另一村民(房款3万元)协议规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对方付一万元房款 其余两万元分别于09年10年10月底之前各付一万元 房款付清后我方负责协助对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向对方交付过户土地使用证)如有一方违约须承担30%的违约金 并每超一天向对方支付50元罚金 我方有权收回房产 时至今日对方09年应付的一万元房款只付了五千元 并且对方已在08年底将该房产卖于第三方 请问律师我可以收回我的房产吗
2010-10-09 21:42 yuand5……(新疆-昌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志成律师 电话:13209025566 2010年10月10日 14时49分
我方有权收回房产 的约定,可以起诉要求收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