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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本人于2013年8月中旬到小榄1家快递公司上班,做客服文员,于9月份签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本人于2013年8月中旬到小榄1家快递公司上班,做客服文员,于9月份签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本人于2013年8月中旬到小榄1家快递公司上班,做客服文员,于9月份签合同。公司没规定试用期是多少,只说看我的表现来决定试用期是否过,1个月休息两天。我于2014年12月下旬就有跟公司提过1月份要请半个月不定的假期回家照顾生病的妈妈,当时公司领导说批不了这么久,只能批5天!2013年12月30号写了请假天,期限为5天(不包括元旦法定假日1天),2月6号最后1天假期里,我打电话回公司向领导再请假,我说了我妈现在在住院,没人照顾,走不开,公司领导坚决来了句“批不了”,还说我写的请假条上也只请了5天。实在没办法,我唯有自离。12月份上了28天班,我想咨询下,我能否可以拿回12月份的工资?
2014-02-18 15:32 短信用户(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4-02-19 15:28
你好,应该给你发放工资。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罗海华律师  2014-02-19 18:50
您好,工资还是应该发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收集相关的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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