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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问题
孩子抚养问题 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孩子抚养问题。
我是女方家人,因为孩子的妈妈在2.7号那天生下孩子不幸离开,男方在女方怀孕住院并未支付什么费用,孩子的费用都是女方家人支付,现在孩子在医院婴儿房,支付的费用已经超出了。男方不愿抚养这个孩子,我想知道这个在法律上说的过去吗?孩子的爸爸那边还说了一种,抚养孩子可以,自孩子抚养之日起,女方家人不可干涉关于孩子的一切(包括死活)。女方家人可以申请法律保护这个孩子吗?就关于抚养问题,如果女方家人抚养可以追回18年的抚养费吗?
2014-02-16 19:55 紫萱27(安徽-安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16 2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均死亡,才可以在亲属中选择其他监护人
因为孩子的父亲还在,所以,你们不可以抚养孩子
也不能要求男方担负18年抚养费用,这个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2 徐资阳律师  2014-02-16 20:35
由男方抚养,可以的,如果女方父母抚养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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