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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07年.2.月,我租给别人1块农用地,时间为22年
律师你好,2007年.2.月,我租给别人1块农用地,时间为22年 律师你好,2007年.2.月,我租给别人1块农用地,时间为22年.每年1000元,预交7000元,当时口头说用于养殖业,但现在他盖的是住房和厂房,没有养殖,合同上也没写用途,现在我想解除合约,让他把地恢复地貌,行不行,具体应该怎么办
2014-02-16 09:30 短信用户(河北-保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4-02-16 10:50
你好  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02-16 11:53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3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4-02-16 15:50
你有权如此,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4-02-16 09:47
对方不但违约,而且违法,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原状
5 梁会朝律师  2014-02-16 12:24
据你所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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