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07年.2.月,我租给别人1块农用地,时间为22年 律师你好,2007年.2.月,我租给别人1块农用地,时间为22年.每年1000元,预交7000元,当时口头说用于养殖业,但现在他盖的是住房和厂房,没有养殖,合同上也没写用途,现在我想解除合约,让他把地恢复地貌,行不行,具体应该怎么办
2014-02-16 09:30 短信用户(河北-保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4-02-16 10:50
你好 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02-16 11:53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3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4-02-16 15:50
你有权如此,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4-02-16 09:47
对方不但违约,而且违法,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原状
5 梁会朝律师 2014-02-16 12:24
据你所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