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家单位买了只有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房子! 2001年在公家单位买了一处房产,土地有六百多平方。当时写的买卖合约上对方注明以后有任何问题与其无关,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房子没有房产使用的相关证明,只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就这么用了十年,但是现在想要出售的话必须要有土地证之类的证件,费用相对比较大,所以想咨询这种情况卖方属于违法买卖宅基地吗?我们属于受骗方吗?这个费用应该是我们承担吗?谢谢!
2009-02-19 14:04 小雨荳荳(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09-02-20 08:12
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9-02-19 14:12
可以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09-02-2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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