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死亡 我爱人于2010年7月18日死亡,我于2014年1月20日后收到一封信,说是我爱人的一张工资卡(有公司统一办理,可以透支)欠费1万多元,由于到了春节,公司已经放假,我没有办法查询,春节上班后,我查到具体的银行帐号,到银行查询了一下,这张卡的最后透支日期为2010年7月2日,也就是生前透支的,在此前我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也许银行发过,但是我没有收到),截止到2014年2月13日,这张卡已经欠费12000多元了,请问,我是否有义务偿还这笔钱,该怎样偿还,再有,是不是信用卡有什么条例,是规定持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有义务在某个时间段通知到持卡人呢。急盼,谢谢
2014-02-14 14:33 胡静红H(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4-02-14 17:18
你好!情况特殊我个人意见是你只支付本金即可!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4-02-14 18:58
你好 你需要支付本金
3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4-02-15 13:04
一般认为有义务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