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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几个人围住打我1个人,造成轻伤,我报案了,可警察说小事
你好!今天几个人围住打我1个人,造成轻伤,我报案了,可警察说小事 你好!今天几个人围住打我1个人,造成轻伤,我报案了,可警察说小事,让我们私了,我不同意,为什么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将我打了,还说是小事,那还要法律做什么,那不是人人都可以去打人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处理?之前找人打我的人和我有1点矛盾,但是都是通过派出所处理了的 ,相关的1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014-02-14 09:42 短信用户(陕西-汉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2-14 09:49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4-02-14 09:52
你好: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14 09:55
你好,对于对方造成的损失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轻伤以上的还可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的。。。
请采纳。。。
4 康治斌律师  2014-02-14 11: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2-14 16:00
从你的陈述来看,你得罪的人不止一两个。这个案子,公安和检察院不管的话,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只是,轻伤最高3年以下有期。不知道你认为你的人身安全重要些,还是出气重要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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