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大连 在职职工死亡后 家属理应获得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标准
大连 在职职工死亡后 家属理应获得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标准 在职职工死亡后 家属理应获得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标准


我父亲今年1月25日早晨因病去世,是在职职工,我在大连交通大学读本科,我母亲下岗。
我查阅了 大劳发【2007】138号文件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我父亲的企业应该向供养直系亲属支付3个月和10个月社平工资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但是企业以我超过18岁不是供养直系亲属为由拒绝支付,我又查了一下大劳险字【1994】124号文件,里面第三条明确阐明,在校大学生(本科生)是供养直系亲属。但是企业声称不认同124号文件,还是拒绝支付。
在我看来,企业的行为违法,不知我说的对不对。还有,如果企业继续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先谢谢各位
2009-02-19 13:37 109526……(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9日 16时18分
你应该属于被供养亲属,建议诉讼。
2 孙新律师  2009-02-19 14:21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