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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問題
借錢問題 你好:
在2013年四月,本人由於財政上有困難,向某地產公司咨詢,得知其地產可幫忙解決財政困難,而本人亦向該公司申請將某單位的擁有權授權於某地產并借了十五萬完的現金,而當時地產要求本人簽署一份伍拾萬的佣金收入給予某地產,由於本人當時實在急需用錢便簽了,請問該公司收取的利息是否合法?
而且其後該地產公司在2013年七月再之對本人借出十萬的現金,并說明是(幫朋友)的模式借於本人,但在2014年,該地產沒有通知本人的程況下私自收取客人之訂金廿萬,其後本人希望轉售才告知本人已加收客人之訂金廿萬作為該十萬之還款加利息,其後本人向其談判,在談判其間地產不斷說出某黑社會的名字,由於本人性格軟弱,便走了,現在希望透過政府咨詢本人能做什麽?
2014-02-13 17:02 eddiec……(澳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2-13 17:02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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