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 您好:
我外婆有三个女儿,其中小女儿有残疾。在家招婿入门,育有一女儿。后离婚,一直与老母亲共同生活。二十年前,小女儿给钱将旧房拆出重新建房,房产证为母亲的名字。现老母亲去世,请问是否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小女儿的名字?其她的二个女儿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我外婆有三个女儿,其中小女儿有残疾。在家招婿入门,育有一女儿。后离婚,一直与老母亲共同生活。二十年前,小女儿给钱将旧房拆出重新建房,房产证为母亲的名字。现老母亲去世,请问是否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小女儿的名字?其她的二个女儿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2010-10-08 22:07 梦女孩12(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08 22:10
不能,其他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10-10-08 22:36
母亲去世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原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三个女儿均享有继承权,均衡分割遗产(除非另外二个女儿表示放弃继承权。)
但是如果小女儿生前对母亲尽到较多照顾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但是如果小女儿生前对母亲尽到较多照顾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