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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1年多了,有我与对方的通话记录,证明对方从未联系过我,还有婚姻关系当中他的过错的证据
分居1年多了,有我与对方的通话记录,证明对方从未联系过我,还有婚姻关系当中他的过错的证据 分居1年多了,有我与对方的通话记录,证明对方从未联系过我,还有婚姻关系当中他的过错的证据,起诉离婚能判离吗?如果开庭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呢?
2014-02-13 12:06 短信用户(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2-13 20:41
您好,要看起诉离婚,如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对方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4-02-13 12:38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3 都燕果律师  2014-02-13 13:02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开庭对方不到场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如果缺席判决的。
4 沈辉律师  2014-02-13 13:12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可以作为缺席判决。
5 110网律师  2014-02-13 13:50
您好,如果具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是可以判离婚的。一方不到场,可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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