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 在我2002年的时候,我才15岁属于未成年少女。被朋友的哥哥林大强奸,强奸后我哭着冲出了屋外去找我的几个朋友都在网吧当时他们问我怎么了我告诉了他们我被他强奸了。当时有一个朋友胖胖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了我男友,我男友一气之下第二天就去找林大。还是在我被强奸的屋子里找到他,当时我男友拿起刀子就一镇的乱舞。林大被砍到一刀就往外的警察局跑去。林大就送往医院。我男友就去躲了起来。我也跑进了警察局告了林大强奸罪。当晚在医院林大妹妹不服气就叫了人杀害了胖胖因为是他告诉我男友我被谁
2010-10-08 21:00 婷婷999(四川-内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09日 01时08分
依照新刑法,一旦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将不受追溯时效的限制。此案不能销案。
2 110网律师 2010-10-08 21:12
此案未到案之人将终身被追
3 喻远军律师 2010-10-09 06:46
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立案侦查。